创业板上市要求创业板增发条件 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创业板是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初创企业设立的上市板块。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介绍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申报及推荐。
一、创业板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
目前,创业板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需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 需要获得***批准;3. 符合创业板的定位要求。
二、保荐人责任
保荐人应准确把握并推荐符合创业板定位的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应顺应***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三、发行条件差异化
在各板块设置通用的发行条件基础上,结合板块定位差异化,体现在:1. 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差异条件比对;2. 针对不同板块的配股、增发、债券发行等要求。
四、财务报告要求
创业板企业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公布一季报预告,且保荐人应对审核一季报、年报进行负面预测。各板块在年报和一季报出炉前应及时披露。
五、规定修订
2022年12月,深交所对《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作出修订。修订后的规定共13条,对原规定做出一定增加和调整。是为了贯彻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求的措施。
根据《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不支持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是选项B.Ⅰ、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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