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督察长任职要求
1. 任职资格要求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
公募基金督察长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包括10年以上的资本市场从业经历和相关证书资格。理论基础扎实、熟悉基金业务与市场情况,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和业务管理能力。
2. 公司内部管理监管趋严
公募基金行业监管趋严,对基金公司规范运作、风控能力等有一定要求。高管在公司内部管理、风控措施存在问题可能导致监管处罚或投资者不满,引发高管变动。
3. 新设基金公司总经理、督察长管理经验要求
根据《管理办法》,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督察长需具备一定的公募基金管理经验或证券资产管理经验,至少1人有公募基金管理从业经历。同时符合特定条件。
4. 督察长的角色利益保障
证监会规定基金管理公司需要设立督察长一职,督察长在利益冲突时需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但需代表公司利益的总经理提名。
5. 进一步明确任职条件增强胜任能力
明确新设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督察长的任职条件有助于保证机构专业水平和胜任能力,确保其胜任职位。
6. 资格证书考试参加条件
参加公募基金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考试需要符合相关要求,包括对年龄、文化程度和其他条件的限制。
7. 公募基金公司高管多样化岗位
除了督察长,高管通常包括投研出身和市场部出身,还会有负责法务的督察长。不同岗位需求不同的专业背景。
8. 公募基金的理念资产管理本源
公募基金坚守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注重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追求估值合理、业绩可持续增长的投资标的,以平衡配置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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