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详解
成都公积金每月提取次数和金额有具体的规定,下面将分别进行详解。
1. 购房首付款
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购房首付款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为每月一次,具体金额为职工及其配偶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3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32万元。
2. 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业务
职工可在提前结清贷款后提取公积金,每月可以提取一次,金额为职工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600元,每年累计不超过4.32万元。
3. 还贷提取业务
职工在还贷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但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一年最多可提取12次。
4. 租房提取业务
对于租住住房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不超过1.2万元,配偶每年累计可提取最高不超过2.4万元。租住郊区新城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每年累计1.44万元。
5. 其他情形提取
在离休、退休等情形下,符合规定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职工还可以在重大疾病发生时进行提取。
成都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和金额有具体规定,如购房首付款、提前结清贷款、还贷等业务每月可提取一次,金额也有限制。对于特殊情况如离休、退休、重大疾病等情形,职工也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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