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条件新规定
1. 主要发行上市条件一览表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2023年12月3日上市条件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2023年8月4日条件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过人民币3亿元
(二)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三)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四) 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根据公司股本总额不同而有所不同
(五) 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规则标准。2021年11月18日条件
(1) 行业、技术符合科创板、创业板定位(2) 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3) 主要依靠核心技术、科技创新带动公司发展
2009年09月02日条件
发行人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创业板对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即业绩、收入等。
2020年6月12日条件
交易所设立审核部门、行业咨询专家库、创业板上***员会,负责审核发行人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
2. 发行条件持续经营时间
持续经营3年以上,按照36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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